• 代表委员热议“稳就业、保就业”

    就业是最大的民生,一头连着百姓饭碗,一头连着经济社会发展。2020年疫情袭来,稳就业任务十分艰巨。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就业问题,明确要求“全面强化稳就业举措”。国务院常务会议强调要把做好“六保”作为“六稳”工作的着力点,从“六稳”到“六保”,就业均为首位。5月22日,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强调,今年要优先稳就业保民生,千方百计稳定和扩大就业。两会上,代表委员们聚焦“稳就业、保就业”这一关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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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6-03 / 2020

  • 政府工作报告:关于农民工的就业、失业问题这样说!

    5月22日上午9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正式开幕,李克强总理作政府工作报告。政府工作报告: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群体就业支持。实行农民工在就业地平等享受就业服务政策。政府工作报告说,千方百计稳定和扩大就业。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群体就业支持。做好退役军人就业保障。实行农民工在就业地平等享受就业服务政策。帮扶残疾人、零就业家庭等困难群体就业。我国包括零工在内的灵活就业人员数以亿计,今年对低收入人员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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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6-03 / 2020

  • 保障农民工工资权益,要这样规范工资支付行为!

    5月1日起,国务院颁布的《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简称《条例》)正式实施,这是我国第一部保障农民工工资的专门性法规。规范工资支付行为是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基础。《条例》坚持源头预防,具体规定有这些,带你了解——用人单位实行农民工劳动用工实名制管理,与招用的农民工书面约定或者通过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规定工资支付标准、支付时间、支付方式等内容。实行月、周、日、小时工资制的,按照月、周、日、小时为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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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5-28 / 2020

  • 山东省最新印发文件落实山东省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平台推广应用

    5月1日起,国务院颁布的《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简称《条例》)正式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明确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控预警平台。将预警平台建设纳入条例要求。山东省委、省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2019年省委省政府已将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平台建设列为20项重点民生实事。3月25日山东省就业和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山东省就业和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根治拖欠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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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5-28 / 2020

  • 建立责任追究机制!详细了解《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各方的工作职责与法律责任!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首次以法规的形式对农民合法权益提供保障,用法治手段推动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条例对农民工工资支付的主体责任、属地责任、法律责任等有了明确的规定。       1.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有哪些职责?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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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5-26 / 2020

  • 山东清欠开始!6月底前,400万元以上在建项目,全部纳入省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平台!

           5月9日和11日,山东省人社厅、山东省政府相继印发了《关于持续深入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配套措施。       省人社厅       6月底前,将施工合同总价400万元以上在建工程项目纳入省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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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5-25 / 2020

  • 5月1日起,未实名登记不得进入项目现场施工!

        2020年1月《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正式发布,2020年5月1日起施行。《条例》明确提出:    未订立劳动合同、用工实名登记的人员,不得进入项目现场施工。    人工费用拨付周期不得超过1个月。建设单位与施工总承包单位依法订立书面工程施工合同,应当约定工程款计量周期、工程款进度结算办法以及人工费用拨付周期,并按照要求约定人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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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5-21 / 2020

  • 专家解读 | ​保障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的系统工程——《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解读

    分账管理、工资专户、总包代发、农民工实名制、维权告示。这五项制度,从保障工资来源(从哪来)、确保工资安全(放在哪)、明确发放主体(谁来发)、保障发放到人(发给谁)、加强监督(谁监督)等工资支付全环节进行制度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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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3-17 /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