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最新印发文件落实山东省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平台推广应用
2020-05-28 16:0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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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日起,国务院颁布的《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简称《条例》)正式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明确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控预警平台。将预警平台建设纳入条例要求。
山东省委、省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2019年省委省政府已将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平台建设列为20项重点民生实事。
3月25日山东省就业和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山东省就业和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2020年工作要点》。
5月9日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最新印发《落实<关于持续深入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配套措施的通知》。
第六条明确提出落实时间节点及要求:在工程建设领域牵头推广应用省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平台。
6月底前,将施工合同总价400万元以上在建工程项目纳入监管平台,全面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制度。
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劳动监察处处长张成仙同志也曾在全国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制度推进会中表示山东省将以监管平台建设应用工作为契机,勇于担当,积极作为,全力打赢根治欠薪攻坚战,为实现2020年根治欠薪总目标贡献山东力量!
来源:山大省政府、山大省人社厅、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