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查项目是否按要求向“天津市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控预警平台”上传用工信息并进行工资发放管理 天津市开展治理欠薪冬季专项行动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作部署,为扎实做好岁末年初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让农民工及时拿到工资报酬返乡过年,依据《天津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办法的通知》《天津市治理欠薪冬季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市人社局联合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城市管理委、市水务局,采取“双随机、一公开”的方式,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治理欠薪冬季专项行动联合检查(以下简称“联合检查”)。现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检查时间
从即日起至2026年春节前。
二、责任分工
牵头单位:市人社局
具体职责:确定各部门抽查事项、制定“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检查实施方案。确定本单位具体检查内容、执法人员,牵头开展联合检查。
参与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城市管理委、市水务局
具体职责:确定本单位具体检查内容、执法人员,参与联合检查。
三、检查范围和形式
(一)检查范围。按照《天津市治理欠薪冬季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本次联合检查重点是住房城乡建设、水务等领域工程建设项目。通过双随机的方式,随机抽取10个在建工程项目(包括项目所属全部总包、分包单位),随机匹配执法人员,开展联合检查。
(二)检查形式。采取现场查阅材料、与工作人员和农民工面对面交流询问、填写表格、制作笔录等方式,对各在建工程项目进行实地检查。在检查任务完成后,按照要求将抽查检查结果录入全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及其他相关平台。
四、检查内容
(一)项目是否按规定开设和使用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以及是否按照规定足额缴存工资保证金的情况。
(二)项目建设单位是否及时足额向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拨付人工费的情况。
(三)项目分包单位是否按月考核农民工工作量并编制工资支付表,工资支付表是否经农民工本人签字的情况。
(四)项目总包单位是否通过专用账户委托银行直接发放工资的情况。
(五)项目用人单位或其他人员是否存在扣押或变相扣押农民工本人社会保障卡或银行卡的情况。
(六)项目是否按要求向“天津市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控预警平台”上传用工信息,并进行工资发放管理的情况。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关于加大欠薪整治力度的部署要求,充分认识做好岁末年初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重要性。
(二)严惩违法行为。坚持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对经查明确属克扣、无故拖欠的,从严从速立案查处,存在工资支付制度不落实的,一律并案处置,涉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移交行业主管部门跟进查处。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落实行刑衔接机制,及时移送公安机关。落实欠薪失信多部门联合惩戒机制,实现“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三)营造社会氛围。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不断发挥普法宣传的引导作用和辐射影响。积极向项目建设单位、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和根治欠薪核心制度,引导农民工依法理性维权。对执法检查中查处的重大案件、典型案例及时公示曝光,强化社会监督。
(四)认真总结经验。本次检查工作结束后,做好材料整理、案卷制作、台账统计等工作。扎实推进违法行为整改落实,确保执法检查取得实效。及时汇总检查情况,总结经验做法,查找问题不足,检查结果通过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进行公示。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2月1日
来源:天津市人社局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