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 即日起山东青岛市开展全市建筑施工领域拉网式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2024-01-17 11:15:04 admin 50

1月9日,山东省青岛市住建局发布《关于在全市建筑施工领域开展安全生产“冬日攻坚”行动的通知》。自即日起至2024年2月底,在全市建筑施工领域开展安全生产“冬日攻坚”行动。

此次安全生产“冬日攻坚”行动不分阶段、不分步骤,突出全方位、无死角、全覆盖,由各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有关单位分别牵头组织拉网式问题隐患排查整治。采取企业自查与执法检查相结合、属地全面排查与市级主管部门督导抽查相结合的方式。重点开展以下四方面排查整治。

开展冬期施工安全检查

紧盯建筑施工重要环节、重点部位,坚决查纠危大工程底数不清、未编制方案、方案评审论证不规范、不按方案施工以及全过程管理、跟踪监管不力等突出问题。

严查建筑起重机械等特殊工种无证上岗、持假证上岗、持不合规证件上岗,把好危险作业安全操作资格关。

突出抓好高空作业、有限空间作业、深基坑作业等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严查问题隐患、严惩违规作业。

开展房屋市政工程消防安全检查

一是检查落实建筑工地消防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二是检查重点岗位和作业人员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及应急演练等方面工作落实情况。

三是检查住宿区域消防管理情况。

开展建筑市场秩序专项检查

深入开展建筑市场专项检查,严厉查处转包、违法分包、挂靠承包、出借资质、无资质或超资质承揽业务等违法违规行为。

动态化运用信用考核结果,营造良好的建筑市场环境。

开展停工项目安全检查

要全面排查、实时掌握辖区内建筑工地停复工情况。

严格落实停工报告制度,对上报停工的项目进行检查,重点检查值班带班制度、每日安全巡查制度、应急管理等工作落实情况。

督促各单位全面做好项目停工后的安全管理工作,对于中止监督期间擅自施工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原文如下:

图片关键词


各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和1月6日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要求,按照市安委会《关于在全市开展安全生产“冬日攻坚”行动的通知》相关部署,决定自即日起至2024年2月底,在全市建筑施工领域开展安全生产“冬日攻坚”行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会中国特色社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立足“两个根本”,践行“两个至上”,坚持问题导向、底线思维,严格落实房屋市政工程冬期施工安全管理、元旦春节期间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要求,紧盯建筑施工领域危大工程和易发多发事故隐患开展拉网式隐患排查整治攻坚,强化市场源头治理,加强停工项目安全管理,把安全风险消除在萌芽状态,确保全市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攻坚内容

此次安全生产“冬日攻坚”行动不分阶段、不分步骤,突出全方位、无死角、全覆盖,由各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有关单位分别牵头组织拉网式问题隐患排查整治。采取企业自查与执法检查相结合属地全面排查与市级主管部门督导抽查相结合的方式。重点开展以下四方面排查整治。

(一)开展冬期施工安全检查。紧盯建筑施工重要环节、重点部位,强化高支模、脚手架、深基坑、盾构、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等危大工程管控,严把危大工程的方案编制、专家论证、旁站监督、检测监测、智慧安监等重要关口,坚决查纠危大工程底数不清、未编制方案、方案评审论证不规范、不按方案施工以及全过程管理、跟踪监管不力等突出问题。严查建筑起重机械等特殊工种无证上岗、持假证上岗、持不合规证件上岗,把好危险作业安全操作资格关。突出抓好高空作业、有限空间作业、深基坑作业等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严查问题隐患、严惩违规作业。

(二)开展房屋市政工程消防安全检查。一是检查落实建筑工地消防安全措施落实情况,重点整治违规搭建彩钢板房、违规电气焊作业、电源火源、易燃易爆物品管理不到位等突出安全隐患。二是检查重点岗位和作业人员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及应急演练等方面工作落实情况。三是检查住宿区域消防管理情况。重点检查保障施工消防用水,严禁私拉乱接电气线路、违规使用大功率用电设备等方面,排查拆除不符合消防要求的活动板房,严防火灾、中毒等事故隐患。

三)开展建筑市场秩序专项检查。深入开展建筑市场专项检查,严厉查处转包、违法分包、挂靠承包、出借资质、无资质或超资质承揽业务等违法违规行为和盲目抢工期等突出问题,持续推动建筑市场管理从“严进、松管、轻罚”向“宽进、严管、重罚”转变,动态化运用信用考核结果,营造良好的建筑市场环境。

(四)开展停工项目安全检查。在重点抓好不停工项目的安全监管的同时,要全面排查、实时掌握辖区内建筑工地停复工情况。严格落实停工报告制度,对上报停工的项目进行检查,重点检查值班带班制度、每日安全巡查制度、应急管理等工作落实情况,督促各单位全面做好项目停工后的安全管理工作,对于中止监督期间擅自施工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项目参建各方,要全面落实属地管理责任、行业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把“冬日攻坚”行动作为抓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落实。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部署、强力推进,分管负责同志要靠前抓,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全力抓好分管范围内的有关工作。

(二)狠抓“四个一”落实。1.各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要结合近期事故教训、年终岁尾和冬期施工特点,全面开展一次安全风险分析研判,严密制定落实风险防范化解措施。2.全市建筑业企业、项目要通过组织安全教育培训班、安全技术知识讲座、安全生产例会、班前班后安全注意事项教育、施工前安全措施交底等方式,集中开展一次全员安全培训教育,做到“一企不漏、一人不落”,增强全体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和能力。3.各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要坚持以案为鉴,组织所有从业人员开展一轮事故警示教育,对照典型事故案例暴露的问题,深入查摆自身问题,切实整改管控到位。4.各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要集中开展一轮打非治违行动,对发现的非法违法行为,依法依规顶格处罚。对触犯刑律的,要严格依照《刑法修正案(十一)》有关规定,将相关违法行为线索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强化应急管理。各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要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做好人员、装备、物资等应急储备,密切关注天气预警信息,确保应急值守各项工作要求落实到位。

(四)积极宣传发动。各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要加大宣传报道力度,引导广大从业人员、群众积极参与“冬日攻坚”行动,形成齐抓共管的浓厚氛围。要充分发挥安全生产有奖举报作用,鼓励从业人员和社会群众积极举报安全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

(五)强化督导调度。各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要建立领导包保机制,负责同志要带头明查暗访,加大检查力度,确保攻坚行动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要及时总结报送行动开展情况,每周四下午16:00前将当周工作开展情况表(附件)、2月24日前将工作总结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有关单位(房屋建筑工程报市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站,联系人:罗春水,电话:85061997;市政公用工程报市市政公用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联系人:张金龙,电话:86669157),请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有关单位于每周五上午10:00前、2月25日前将汇总情况通过金宏网报局安监处。


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