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青岛市加强建筑施工企业分级分类动态监管 省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平台预警未在10日内动态清零等情形列入扣分事项
8月5日,青岛市住建局发布《关于加强建筑施工企业分级分类动态监管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明确如下:
适用范围:
在青岛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建筑工程活动的施工企业。
分级分类规则:
建筑施工企业评级采用量化评分方式,根据评分结果分为A、B、C、D四个等级,分别对应绿色、蓝色、黄色、红色四类状态。
施工总承包企业级别对应分数
A级(绿色):85分——100分
B级(蓝色):70分——85分(不含)
C级(黄色):60分——70分(不含)
D级(红色):60分以下(不含)
专业承包企业、施工劳务企业级别对应分数
A级(绿色):85分——100分
B级(蓝色):70分——85分(不含)
C级(黄色):60分——70分(不含)
D级(红色):60分以下(不含)
有下列情形的建筑施工企业,直接列入D级(红色)
发生违法分包、转包、挂靠等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的;
因施工质量、安全、拖欠农民工工资、扬尘问题造成重大损失或引起群体投诉、上访,造成恶劣影响的;
发生一般及以上工程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或瞒报安全事故的;
施工项目因扬尘问题被中央、省环境保护督察通报的;
运行管理
计分方法:
企业得分=基础分 + 安全文明类得分 + 技术质量类得分 + 市场行为和绿色智能类得分,企业初始基础分为70分,安全文明、技术质量、市场行为和绿色智能三个大类得分上限分别为10分,满分为100分。
结果运用
列为建筑市场“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必查企业,将该企业承建或参建的所有项目作为重点监管对象;
除法定监督节点外,对企业承建的项目每月开展不少于1次质量、安全监督检查;
约谈企业主要负责人,启动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核查,核查不合格的按程序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
属外地企业,将有关情况通报企业注册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原文如下:
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构建新型建筑市场监管机制,合理配置监管资源,提高监管效能,我局组织起草了《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加强建筑施工企业分级分类动态监管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社会意见。
请于2024年8月9日(星期五)前将意见建议反馈至我局建筑市场监管处(地址:市南区澳门路121号505室,联系电话:0532-85061517,邮箱:jgjjgc@qd.shandong.cn)。
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8月5日
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加强建筑施工企业分级分类
动态监管的通知
各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青岛西海岸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构建新型建筑市场监管机制,提高建筑市场监管的科学性、准确性、有效性,合理配置监管资源,提高监管效能,依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文件要求,现就加强建筑施工企业分级分类动态监管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基本原则。建筑施工企业动态监管遵循依法监管、公正公开、分级分类、两场联动的原则,评价结果作为企业和项目差异化监管的依据。
(二)适用范围。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建筑工程活动(以下简称“建筑活动”)的施工企业。国家、省、市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责任分工。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全市分级分类动态监管的监督管理和指导工作;负责拟定建筑施工企业分级分类监管相关文件;各业务部门负责职责范围内监管信息的记录、确认工作。各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具体牵头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分级分类监管工作;负责本辖区内建筑市场分级分类动态监管信息的记录、确认工作,并对准确性负责。
二、分级分类规则
(一)建筑施工企业评级采用量化评分方式,根据评分结果分为A、B、C、D四个等级,分别对应绿色、蓝色、黄色、红色四类状态,评级结果以季度为一个评价周期,每季度动态更新。
(二)建筑施工企业按照资质分两个类别进行评级。拥有1项及以上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划为施工总承包企业类别;其它资质企业划为专业承包企业、施工劳务企业类别。
施工总承包企业级别对应分数如下:
A级(绿色):85分—100分
B级(蓝色):70分—85分(不含)
C级(黄色):60分—70分(不含)
D级(红色):60分(不含)以下
专业承包企业、施工劳务企业级别对应分数如下:
A级(绿色):75分—100分
B级(蓝色):70分—75分(不含)
C级(黄色):60分—70分(不含)
D级(红色):60分(不含)以下
(三)有下列情形的建筑施工企业,直接列入D级(红色):
1.发生违法分包、转包、挂靠等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的;
2.发生一般及以上工程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或瞒报安全事故的;
3.因施工质量、安全、拖欠农民工工资、扬尘问题造成重大损失或引起群体投诉、上访,造成恶劣影响的;
4.施工项目因扬尘问题被中央、省环境保护督察通报的;
三、运行管理
(一)计分方法。企业得分=基础分 + 安全文明类得分 + 技术质量类得分 + 市场行为和绿色智能类得分。
企业初始基础分为70分,安全文明、技术质量、市场行为和绿色智能三个大类得分上限分别为10分,满分为100分(具体评分标准详见附件1)。各类行为评分的有效期,自行为认定或发生之日起开始计算,分别对应3个月、6个月、9个月、12个月。
(二)行为记录及确认。企业的行为记录应为在本市从事建筑活动产生行为的客观记录。各相关业务部门对企业的加分、扣分行为记录,应开具《建筑市场分级分类动态监管扣分记录单》《建筑市场分级分类动态监管加分记录单》(附件2、3)。记录单自开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经部门负责人确认,报建筑市场监管部门录入信息平台。企业的加分、扣分行为记录,均不需企业申报。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规范《建筑市场分级分类动态监管扣分记录单》《建筑市场分级分类动态监管加分记录单》的使用管理,实行统一编号登记,并指定专门部门负责印制管理,相关记录资料保存期限不低于1年。
(三)结果公布。每个季度的第1个工作日,信息平台汇总企业上一季度得分,形成分级分类评价结果,并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官网公示3天。每个季度的第5个工作日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官网公布上一季度企业分级分类评价结果并予以应用。
四、结果应用
(一)差异化监管。对建筑施工企业的分级分类监管按下列要求确定:
1. A级(绿色)企业
在建筑市场“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中,降低企业和项目抽查比例,年度内抽查比例不超过3%;除法定监督节点外,对企业承建的项目每季度开展1次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在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组织的评奖评优中,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2. B级(蓝色)企业
在建筑市场“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中,年度内企业和项目抽查比例不超过5%;除法定监督节点外,对企业承建的项目每两个月开展1次质量、安全监督检查;
3. C级(黄色)企业
在建筑市场“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中,加大对企业和其承揽的项目抽查比例,年度内抽查比例不低于50%;除法定监督节点外,对企业承建的项目每月开展1次质量、安全监督检查;采取书面提醒方式将企业违规行为函告企业法人代表。
4. D级(红色)企业
列为建筑市场“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必查企业,将该企业承建或参建的所有项目作为重点监管对象;除法定监督节点外,对企业承建的项目每月开展不少于1次质量、安全监督检查;约谈企业主要负责人,启动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核查,核查不合格的按程序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属外地企业,将有关情况通报企业注册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二)两场联动。建立建筑市场与施工现场“两场”联动监管体系,充分发挥质量、安全监管一线的“探头”作用,及时发现项目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对存在问题、隐患较多的单位,将同步检查企业管理体系运行情况,推动企业、项目完善全方位的自控体系,提升监管效能。
(三)特殊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分级分类监管要求:
1.根据问题线索开展的监管;
2.日常监督检查时,发现企业、项目存在重大事故隐患且未及时消除的;
3.其他需要检查的特殊情形。
五、保障措施
(一)异议处理。建筑施工企业对记录行为有异议的,由作出行为记录部门核实确认,存在问题的予以撤销,建筑市场监管部门及时更正分级分类评价信息。
(二)信息共享。分级分类动态监管信息将全面归集至市建设市场监管信息综合平台,评价结果同步推送至青岛市智慧化工地管理服务平台,作为动态调整施工项目差异化监管的依据,实现“互联网+监管”系统的信息共享。
(三)社会监督。分级分类监管工作接受社会监督,评价结果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官网主动公开。评价工作中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可向相关部门投诉举报。
附件1.建筑施工企业分级分类动态监管评分表
来源:青岛住建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