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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农民工工资支付及相关制度执行落实情况 山东济南市开展建筑市场辅助巡查工作
近日,山东省济南市住建局发布《关于委托第三方开展建筑市场辅助巡查工作的通知》,有关事项明确如下:辅助巡查时间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至2024年9。辅助巡查范围(一)建筑业企业资质合规情况检查(二)对建筑施工许可的事中事后监管检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提前施工、是否为规避办理施工许可证将工程项目分解后擅自施工、配套费是否缴纳、建设地点规模五方责任主体单位及人员等建设条件与施工许可是否一致、自
了解更多10-18 /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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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烟台市:AAA级建筑施工企业列入信用管理“红名单” 免收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近日,山东省烟台市住建局印发《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实施细则》,对烟台市辖区内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仅对有建筑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的市场行为和现场行为进行建筑市场信用管理。信用管理评价结果包括信用评价得分和信用评价等级信用评价得分信用评价实行年度评价,所有建筑施工企业的年度信用评价基本分为100分,在此基础上市县两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根据建筑施工企业的市场行为(优良信用信息)和现场行为
了解更多09-28 /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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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23〕3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经国务院同意,现将修订后的《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17年12月6日经国务院同意、由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办法》同时废止。国务院办公厅2023年9月21日(此件公开发布)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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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 存储工资保证金 及时开通使用省平台 山东青岛市深入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
9月19日,山东省青岛市住建局发布《关于“三位一体”深入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通知》,在青岛市房屋建筑领域推行“企业负责、项目落实、部门监管”的“三位一体”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其中明确:压实建设单位首要责任按月足额拨付人工费建设单位应按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人工费用数额或者占工程款比例等,于每月10日前将人工费用拨付至项目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人工费用拨付周期不得超过1个月。人工费用占工程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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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石家庄市:合同工期两年以上的工程,全面推行施工过程结算!
9月12日,河北省石家庄市发布《建筑工程施工过程结算管理办法》。◆ 新开工且施工合同建设工期二年以上的工程,全面推行施工过程结算。◆ 结算周期可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按照施工形象进度或施工时间划分周期。◆ 实行施工过程结算的工程项目进行招投标时,应在公告中明示。◆ 对建设单位未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拨付工程款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记入信用档案,并向社会公布。原文如下:自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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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石家庄市“农民工工资维权中心”打通欠薪维权“最先一公里”
以项目为单位在工程建设项目建立“农民工工资维权中心”,是今年河北省人社会同住建、交通、水利、工会部门共同推行的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推动欠薪问题源头治理的一项重要举措。6月20日,石家庄市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通知,要求在工程建设项目建立“农民工工资维权中心”,打通欠薪维权“最先一公里”。目前,该市已设立1405个维权中心,有效减少了欠薪问题发生。此外,石家庄市劳动监察局还通过对建
了解更多09-08 /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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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住建厅通报全省在建项目施工现场人员实名制落实核查情况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我省在建项目施工现场人员实名制落实情况核查通报吉建管〔2023〕18号各市(州)建委(住房城乡建设局),长白山管委会住房城乡建设局,长春新区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局,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局,梅河口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为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配合人社等部门进一步做好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加强建筑
了解更多09-07 /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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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立政务服务效能提升常态化工作机制的意见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立政务服务效能提升常态化工作机制的意见国办发〔2023〕2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近年来,国务院办公厅会同各地区各有关部门,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强国的重要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效能,“一网通办”能力显著增强,为创新政府治理、优化营商环境提供了有力支撑。但
了解更多09-07 / 2023